|
「本院」意指人社院所規劃之基礎學程,包含以下學程所列課程都可以修習
100-102學年度所列「歷史地理基礎學程」、「社會科學基礎學程」,
103學年度所列「社會科學基礎學程」,
104-105學年度所列「社會科學基礎學程」
106學年度整併於「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基礎學程」
「本院院基礎學程學分」修課說明:以華文系為主修之學生,應修習系上表列於院基礎學程中華文系所開設之課程,並在自本院院基礎學程中任選該年度之規定學分數(修習學分請依各年度規定)。
請注意!!院基礎學程的課程只要課程曾在某一個年度出現過,都可算是院基礎學程之學分。
課規年度 |
選修說明 |
100-102 |
欲取得本院大學部華文文學系主修之學生,至少應修習本學程表列選修科目中由人社院開設之科目:「文學作品讀法(上)、(下)」與華文系開設之科目:「華文文學導論(一)、(二)」,四門必修共12學分,並自本院所有基礎學程中任選9學分,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21學分後,即滿足人文學基礎學程要求。 |
103 |
欲取得本院大學部華文文學系主修之學生,應修習本學程中由華文系開設之科目:「文學作品讀法(一)、(二)」、「華文文學導論(一)、(二)」,及「文化研究概論」達15學分,並自本院所有基礎學程中任選6學分,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21學分後,即滿足文學文化基礎學程要求。 |
104 |
欲取得本院大學部華文文學系主修之學生,至少應修習本學程表列選修科目中由人社院開設之科目:「文學作品讀法(上)、(下)」與華文系開設之科目:「華文文學導論(一)、(二)」,四門必修共12學分,並自本院所有基礎學程中任選9學分,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21學分後,即滿足人文學基礎學程要求。 |
105 |
欲取得本院大學部華文文學系主修之學生,至少應修習本學程表列選修科目中由人社院開設之科目:「文學作品讀法(上)、(下)」與華文系開設之科目:「華文文學導論(一)、(二)」,四門必修共12學分,並自本院所有基礎學程中任選9學分,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21學分後,即滿足人文學基礎學程要求。 |
106 |
欲取得本院大學部華文文學系主修之學生,應修習本學程表列選修科目中由華文系開設之科目:「文學概論」、「華文文學作品讀法(上)」、「華文文學作品讀法(下)」,三門必修共9學分之課程,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15學分後,即滿足本學程要求。「華文文學作品讀法(上)」、「華文文學作品讀法(下)」等同105學年度(含)以前華文系「人文學基礎學程」院基礎學程所列必選「文學作品讀法(上)」(HASS10010)、「文學作品讀法(下)」(HASS10030)之科目。 |
107 |
欲取得本院華文文學系學士班主修之學生,應修習本學程表列選修科目中由華文系開設之科目:「文學概論」、「華文文學作品讀法(上)」、「華文文學作品讀法(下)」,三門必修共9學分之課程,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15學分後,即滿足本學程要求。「華文文學作品讀法(上)」、「華文文學作品讀法(下)」等同105學年度(含)以前華文系「人文學基礎學程」院基礎學程所列必選「文學作品讀法(上)」(HASS10010)、「文學作品讀法(下)」(HASS10030)之科目。 |
108 |
欲取得本院華文文學系學士班主修之學生,應修習本學程表列選修科目中由華文系開設之科目:「文學概論」、「華文文學作品讀法(上)」、「華文文學作品讀法(下)」,三門必修共9學分之課程,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15學分後,即滿足本學程要求。「華文文學作品讀法(上)」、「華文文學作品讀法(下)」等同105學年度(含)以前華文系「人文學基礎學程」院基礎學程所列必選「文學作品讀法(上)」(HASS10010)、「文學作品讀法(下)」(HASS10030)之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