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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學期『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校外實習分發公告

【注意事項】

一、即日起,實習單位如需異動者,請來信臺灣系實習業務承辦人。
E-mail
:abby0528@gms.ndhu.edu.tw

主旨請註明:「系級_
學號_姓名_文創實習單位申請異動」。
(因各實習單位收件截止期限不一,請於該單位收件截止日的一周前通知臺灣系,逾期不候,後果自負。)
 

二、即日起,請同學參照實習分發公告後,主動洽詢各系實習業務承辦人辦理實習生應配合事項,並依實習單位規定辦理面談或其他相關事項。

(因各實習單位收件截止期限不一,未即時向各系洽詢實習業務辦理而致失去實習資格者,不予處理,請明年再來。)
 

三、實習機構同意實習申請後,請於各系訂定之收件期限內,將以下資料一式二份繳交至實習單位負責之系所辦公室。
(華文系、臺灣系、藝創系等三系提供之實習單位)繳交資料:實習申請書、實習單位簽訂契約書、家長同意書(未滿20
歲者需檢附)。

*(歷史系提供之實習單位)應繳交資料:請點擊下列網址:

https://reurl.cc/M6vlW

四、系學生自己尋找實習單位,請個別提出申請,並檢附實習單位相關資料(https://goo.gl/M6PKuh),於108年5月20日(週一)前e-mail至ljlcarly@gms.ndhu.edu.tw,逾期皆不受理。

五、四系提供的實習單位尚有若干單位未額滿(請見附件「107-2_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單位分發公告」),歡迎有意者逕行洽詢該系所。


【需繳交之文件說明】

1. 文創實習課申請書:請填寫申請書後於實習單位接洽時使用。
 

2.   文創學程實習與校外實習機構實習計畫合約書:實習計畫合約書分為兩版(有薪資、無薪資),請就該實習單位是否提供薪資擇定合約書填寫,並完成雙方核章用印等程序。
 

3.   中止實習申請書:用於實習結束前或因故中止實習前向實習單位提出申請用。
 

4. 國立東華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實習課程』課程辦法:相關實習報告、週誌規定。
 

5. 家長同意書(未滿20歲者需檢附)
 

【實習單位負責系所聯絡資訊】

華文系李助理/03-890-5263/ljlcarly@gms.ndhu.edu.tw

藝創系謝助理/03-890-5889/ocean@gms.ndhu.edu.tw

臺灣系唐助理/03-890-5213/abby0528@gms.ndhu.edu.tw

歷史系蔡助理/03-890-5322/yuchen@gms.ndhu.edu.tw


★實習生務必注意!!

與實習單位的接洽、實習期間,到實習結束須完成單位所要求之移交事項,請遵守社會工作專業倫理,並符合實習單位的要求與指派工作,必須請假時,要事先報告督導人員,並事後補足相關要求。當然,也請特別注意自身安全。希望你們結束實習時,滿載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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