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林君鴻兒童文學獎
一、宗旨:
林君鴻女士生前關心兒童,並熱愛兒童文學。為紀念林君鴻女士,並鼓勵從事兒童文學創作之優良學生,由其夫婿王家禮教授提供資金,設置「林君鴻兒童文學獎」。
二、主辦:
國立東華大學林君鴻兒童文學獎管理委員會。
三、徵文辦法:
(一)徵文對象規定:凡高中以上在學學生皆可參加。
(二)徵選內容規定:可選擇下列其中一項參加徾文比賽。
(1)繳交未發表之童話創作作品一件,2千字以內。
獎金及獎項:(作品若未達水準,該獎項從缺)徵選三名。
第一名:1名,獎金5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3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2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2)繳交未發表之童詩創作作品一件,30行以內。
獎金及獎項:(作品若未達水準,該獎項從缺)徵選三名。
第一名:1名,獎金5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3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2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三)收件方式、地址及截止收件日期:
1、收件方式:請於期限內親自繳交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2、收件地址:花蓮縣97401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17號人社一館A201室,信封上載明「投稿林君鴻兒童文學獎-投稿類別」收。
3、截止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2016年4月8日止(郵戳為憑)
(四)評審方式:評審分為初審、決審兩階段進行。敦請兒童文學專家擔任評審委員。
(五)公佈得獎名單及頒獎:
1、將配合本校活動,公佈得獎名單及公開頒獎。
2、得獎名單將公告於本校網站或商請媒體刊登,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發表:
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作者,惟主辦單位擁有為推廣活動及基於教育目的進行之重製、下載、公開展示及刊載於明道文藝之權利,無須另外致酬。
(七)敬請配合事項:
1、應徵作品如有以下情事之一者,一經察覺,即取消獲獎資格,且追回所頒獎金、獎狀並公佈投稿人姓名。
(1)作品曾以任何形式發表、出版或得獎者。
(2)作品係抄襲他人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
(3)經人檢舉或告發參賽作品非為投稿人所創作者。
(4)不符投稿資格者。
2、作品繳交格式請依下列規定處理:
(1)作品一律以電腦列印稿處理,每件複印三份,紙張採用A4格式影印紙,固定行高20pt、字體大小標楷體14pt(請一併提供電子檔案CD片,內含word及PDF檔,檔名註明真實姓名、作品標題名稱,如:王小明-童話-我把妹妹變不見了)。
(2)報名表,一個類別一張,每人每類別限投一篇,報名資料包含真實姓名(發表時可用筆名,惟需註明否要以筆名發表)、所屬學校年級、身份證或學生證影本(學生證上必須足以證明本學期已註冊者、或提供在學證明)、聯絡電話及地址、電子郵件信箱。
(3)電腦列印稿、報名表以及CD光碟請一併裝入信封中,並於信封上註明「投稿林君鴻兒童文學獎-投稿類別」。
3、投稿作品,恕不退件,請參加者自存底稿。
四、其他:
(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