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碩士班文學暨文化研究組課綱寫文化組必須修兩門六學分創作學群的課程, 請問已經修完六學分,若再選創作課,會算入畢業學分嗎?

A:

課規重要相關規定:
1、文學暨文化研究組專業選修 26 學分當中,必須選修本所創作課群6學分,其餘20 學分應修習本所華文文學課群、華文文化研究課群或本校其他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除外)開設之相關課程。
 
在課規中課名的後面都有備註該課屬於什麼課群。如果已經修完創作課群 2 門課,
『其餘 18 學分』請修創作課群『之外』的課(本所華文文學課群、華文文化研究課群或本校其他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除外)開設之相關課程)。
若繼續修『創作課群』的課,將不計入畢業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