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院基礎學程修習說明

本院」意指人社院所規劃之基礎學程,包含100-102學年度所列「歷史地理基礎學程」、「社會科學基礎學程」,103學年度所列「社會科學基礎學程」,104-105學年度所列「社會科學基礎學程」中所列入課程都可以修習,106學年度整併於「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基礎學程」

「本院院基礎學程學分」修課說明:以華文系為主修之學生,應修習系上表列於院基礎學程中華文系所開設之課程,並在自本院院基礎學程中任選該年度之規定學分數(修習學分請依各年度規定),

請注意!!院基礎學程的課程只要課程曾在某一個年度出現過,都可算是院基礎學程之學分

100-106學年度院基礎學程課程連結查詢

課規年度

選修說明

100-102

欲取得本院大學部華文文學系主修之學生,至少應修習本學程表列選修科目中由人社院開設之科目:「文學作品讀法()()」與華文系開設之科目:「華文文學導論()()」,四門必修共12學分,並自本院所有基礎學程中任選9學分,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21學分後,即滿足人文學基礎學程要求。

103

欲取得本院大學部華文文學系主修之學生,應修習本學程中由華文系開設之科目:「文學作品讀法()()」、「華文文學導論()()」,及「文化研究概論」達15學分,並自本院所有基礎學程中任選6學分,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21學分後,即滿足文學文化基礎學程要求。

104

欲取得本院大學部華文文學系主修之學生,至少應修習本學程表列選修科目中由人社院開設之科目:「文學作品讀法()()」與華文系開設之科目:「華文文學導論()()」,四門必修共12學分,並自本院所有基礎學程中任選9學分,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21學分後,即滿足人文學基礎學程要求。

105

欲取得本院大學部華文文學系主修之學生,至少應修習本學程表列選修科目中由人社院開設之科目:「文學作品讀法()()」與華文系開設之科目:「華文文學導論()()」,四門必修共12學分,並自本院所有基礎學程中任選9學分,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21學分後,即滿足人文學基礎學程要求。

106

欲取得本院大學部華文文學系主修之學生,應修習本學程表列選修科目中由華文系開設之科目:「文學概論」、「華文文學作品讀法()」、「華文文學作品讀法()」,三門必修共9學分之課程,總修習並取得學分數達15學分後,即滿足本學程要求。「華文文學作品讀法()」、「華文文學作品讀法()」等同105學年度()以前華文系「人文學基礎學程」院基礎學程所列必選「文學作品讀法()」(HASS10010)、「文學作品讀法()」(HASS10030)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