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系
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輔系科目學分一覽表
103年04月09日 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103年04月23日102學年度第4次院課程會議通過 103年05月14日 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核定通過 107年04月11日 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107年04月25日 106學年度第2次院課程會議通過 107年05月18日 106學年度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核定通過
說明:
1. 修讀本系之輔系學生,除應修滿主系主修領域(major)學程及校核心(通識)課程等最低畢業之學分數外,應加修本系輔系規定之科目學分不得少於23學分。
2. 選修與主系課程相同或性質相近之輔系課程,經本系審查同意認列者,可同時認列滿足主修學系與輔系要求,惟畢業學分只計算一次,如所修輔系學分不足20學分,由本系指定替代科目並送教務處備查。
3.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辦理。
4. 本輔系專業(門)必修科目,需經三級課程委員會核定後送教務處備查,修訂時亦同。
5.「華文文學導論」等同「華文文學導論(一)(SILI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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