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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轉系申請注意事項

106-2轉系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時間
一、 學生申請期間:1/2—1/19
二、 第一志願學系審理期間:1/22-1/26
三、 第二志願學系審理期間:2/5-2/7

申請流程
1.學生填妥轉系申請表及第一、二志願學系要求需準備書面資料(請先洽詢該學系),先送交所屬學系
2.若第一、二志願學系要求當學期成績證明時(分學期及歷年),可先填妥「證明文件申請單」(要先至一樓中小企銀繳費後,再送行政大樓四樓教務處註冊組第三櫃台填成績單紀錄表收件,並統一於右上角標明第一志願學系,左上角要填成績單紀錄表收件表的序號,並將證明文件申請單第一聯放在最後面)
3.等1/31成績登錄結束後,教務處註冊組會列印學期或歷年成績單送交第一志願學系審理
4.等第一、二志願學系審理完成送交註冊組,本組會彙整轉系名單公文陳判後,在教務處網頁/公告事項中公告結果
5.請同學先繳原學系的學雜費,日後出納組會多退少補
6.獲准轉系學生須於106-2加退退期間再辦理加退選

 

華文系轉所審查標準

華文文學系碩士班轉組審查標準

華文系轉系審查標準

 

 

【註冊組】106-2轉系所申請書(當學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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