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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畢業生注意事項

1、 學士班「畢業生-離校手續單一窗口」開放時間為104/6/8(週一)起~7/31(週五)止。

2、 請注意學士班同學不用在列印離校手續單至系辦辦理離校,但請務必至『離校手續單一窗口』查詢各項資料是否顯示為「○」

             是否借書(物)、欠費並填答「教學意見調查表(教學評量)」、「離校教學建言」及「畢業生流向」等問卷

3、 查詢成績是否合格,請上教務處網頁/教務資訊系統/成績相關/「學生電子學習履歷及成績查詢系統」查詢。(教師輸入成績期間:104/6/22-7/10)。

4、 學士班學生必須通英語能力檢定,於「離校手續單一窗口」系統查詢。

5、 住宿生須完成學生宿舍退宿手續,另若有住宿相關欠費,須至學務處宿舍服務組繳清欠費(承辦分機:2212、2222)。

6、 就學貸款生如需補繳費或學分費未繳清者,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繳清欠費(承辦分機:2368)。

7、 若成績未齊,學生欲先行離校,希望本校於成績及格後代為寄送畢業證書者,請自行貼好足額郵票之回郵信封(行政大樓一樓郵局可購買);另備妥A4L型資料夾放入之信封內,以免證書寄送途中被折損,信封袋面請上教務處網頁/公告事項下載 ,連同已核好辦妥之離校手續單(學士班是否需備,請依各系所規定),一併交給註冊組承辦人。另畢業證夾因較厚重不宜代寄,請先行領取。

8、 若學生需要以下資料,請特別注意:

(一)若需列印中、英文歷年成績單,請於領取畢業證書時,直接利用成績投幣機列印即刻取件。

(二)若需畢業證書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章,請自行影印畢業證書(不限張數),並將畢業證書正本、影本送至註冊組審核後蓋章。

9、 畢業生若為役男,可於畢業時投幣列印歷年成績單一份至生活輔導組申請折抵役期(高中的軍訓課程也可申請折抵役期,但請先回原就讀高中申請高中成績單,或申請於高中畢業證書影本上蓋折抵役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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